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标准物质招标公告 -九游会登录

招标公告\ tender notice
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标准物质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4 17:19:38 浏览次数:738

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的委托,对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标准物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442000-202005-123-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标准物质

三、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表编号:农业(20)0175 

2.项目内容:实验用试剂、耗材及标准物质采购;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5.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次采购实验用试剂、标样、耗材及标准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参与投标及下载招标文件。

(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投标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已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2) 如本项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点击“我要投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现场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1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到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进行领购,或将《采购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至邮箱:gdguocai@zsguocai.com,并将资料纸质版邮寄至我公司;

(2) 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30000.00),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12.在本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如有变更企业名称情况的,请在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评审意见为准。

六、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参与投标成功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1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张先生,林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28888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冯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102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288884                 

           传真:0760-88288884            邮编:528403

(三)采购人: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步云路8号1号楼2楼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10233

           传真:0760-88610732                   邮编:528400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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